【重磅】新社保卡年内试点:支持网上购药!

内蒙古医药圈

据媒体报道,今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联合人民银行开展试点,在部分地区发放第三代社保卡,新一代的社保卡,将开放社保卡支付结算接口,支持与各类社会支付渠道的应用集成。建设统一、开放的医保结算接口,支持相关机构开展网上购药等应用。在全民医保的大背景下,这意味着横亘在医药电商、移动医疗和医药市场之间的坚冰有望被打破。

  

 

开放医保结算接口,支持网上购药

目前,社保卡已覆盖全国超过72%的人口,发卡数超过10亿张。其中,约八成为加载金融功能的第二代社保卡,人社部今年将保持社保卡发行进度,年底实现全国社保卡持卡人数达到10.5亿人,同时进一步提高社保卡启用率和银行账户激活率。

  

人社部将开放社保卡支付结算接口,支持与各类社会支付渠道的应用集成。建设统一、开放的医保结算接口,支持相关机构开展网上购药等应用。

  

据介绍,目前第三代社保卡已经在部分城市试点,成都是试点之一,预计两年内为全市参保人员全部免费换卡,同时建立“成都市人社数据开放服务平台”,参保人员可以经实名制认证后实现绑卡、查询信息、社保卡挂失、医院挂号、医保移动支付等功能。  

 

 

互联网+社保已在零售、医院试点

2016年11月8日,国家人社部发布《关于印发“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的通知》,成为推动医保线上支付的明确信号。该通知明确提出“建设统一、开放的医保结算接口,支持相关机构开展网上购药等应用。”此后,各地不断冒出地方试点互联网+社保。

  

据报道,2017年2月,广西省已率先开展将零售药店业务接入微信医保移动支付中。据介绍,南宁市目前已有35家药店可以用微信刷医保买药,不久后将推广至广西省内4000多家零售药店。

  

4月1日,江苏镇江医保移动支付正式启动,在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第四人民医院上线试运行。首次使用该平台的参保人员,需要到社保卡合作银行完成实名制认证,开通电子渠道支付功能,然后在手机支付宝上绑定社保卡,就可通医保移动支付业务。不久后,医保移动支付服务将接入药店,并将慢病人群服务纳入其中。

  

一直以来,医保移动支付是医药电商和互联网医疗发展的瓶颈,因为缺少了医保支付的支撑,将大部分医保支付患者挡在门外。全面打通医保,进行实时结算,将有助于医药电商和移动医疗获得政府、医院的认可,促进人们的就医方式与观念改变,更加习惯于获取互联网医疗服务,提高了人们获取医疗服务的普及度。

 

 

2016年以来影响医药电商发展的政策文件

1、2016年6月6日,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1号)

  

通知指出,通过移动客户端等多种方式搭建家庭医生与签约居民的交流平台,为信息咨询、互动交流、患者反馈、健康管理等提供便利。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可穿戴设备等为签约居民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和健康信息收集等服务。

  

2、2016年11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

  

大力推动“互联网+医药”,发展智慧医疗产品。开发具备云服务和人工智能功能的移动医疗产品、可穿戴设备,各种类型的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健康管理软件(APP),可实现远程监护、咨询的远程医疗系统。加强对健康医疗大数据的开发和利用,发展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数据库,实现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和共享,指导疾病诊治、药物评价和新药开发,发展基于大数据的医疗决策支持系统。

  

3、2016年11月8日,人社部发布《关于印发“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05号)

  

《行动计划》明确,社保卡将加载支付功能,支持各类缴费和待遇享受应用。将与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建设统一、开放的医保结算数据交换接口,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支持相关机构开展网上购药等应用。要推进就医一卡通,实现社会保障卡与医疗机构、商业保险等实现服务对接,为持卡人员提供挂号、就诊、住院等全程就医服务,化解就医“挂号难”、“排队难”等问题。

  

4、2017年4月7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了“关于落实《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取消了医药电商B证(企业与企业)、C证(企业与个人消费者)的审批,但同时规定:1)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可以通过自身网站与其他企业进行互联网药品交易,但不得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2)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但不得超出《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不得在网站交易相关页面展示、销售处方药以及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非处方药品。

  

5、2017年5月4日,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做实做好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

  

2017年,以省(区、市)为单位要在85%以上的地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签约服务人群覆盖率达到30%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

  

要建立家庭医生与签约居民的服务互动平台,通过开通网站、手机客户端、微信、微博、视频访视等手段,方便患者在线预约、在线咨询、健康管理、检查检验结果查询、在线支付等,增进医患互动,密切医患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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