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召开2017年度全省计划生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 澄迈县连续8年荣获先进单位称号

澄迈卫生计生


6月8日上午,海南省政府召开2017年度全省计划生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主会场设在省政府会展楼2楼电视电话会议厅,各市县党政电视电话会议室设分会场。省政府王路副省长在主会场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罗时祥主持,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锋代省卫生计生委主任韩英伟作全省计划生育工作报告。


2016年度,全省各市县、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统筹推进各项生育政策、服务管理制度、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和治理机制综合改革,进一步加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健全计划生育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顺利完成了年度全省人口发展主要指标和计划生育重点工作任务。


据统计,2016年末全省常住人口917.13万人,年度人口出生率为14.57‰,政策外多孩率4.5%,出生人口性别比115.40,孕产妇死亡率为18.97/10万,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驻军部队计生部门负责人,澄迈县、临高县政府主要领导,省卫生计生委领导及处室负责人、相关单位负责人等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分管计生工作的县领导,各市县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市县卫生计生系统相关人员等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王路副省长在会上强调

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握健康海南建设的历史机遇,切实担当使命,奋力创造辉煌,全面推进我省计划生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为海南打出“相约海南 健康孕育”的健康旅游“新招牌”,为海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上,省政府副秘书长罗时祥通报了我省2016年度计划生育工作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

根据海南省《关于“十三五”期间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制度的实施意见》,经海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考核、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澄迈县、定安县、海口市、三亚市、万宁市、乐东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东方市、屯昌县、儋州市、临高县、文昌市、陵水黎族自治县、琼海市、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等15个市县“2016年度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予以表彰奖励;白沙黎族自治县、五指山市、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为达标单位。



会上,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锋代省卫生计生委主任韩英伟作全省计划生育工作报告,总结2016年工作成果,部署2017年工作任务。



2016年全省计划生育工作主要成效



1

一是贯彻《决定》精神,生育政策调整稳妥实施。

修订了《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并于2016年3月31日颁布实施。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2016年度,全省新增符合政策目标人群共生育3064人,生育规模和风险总体可控,生育政策平稳实施。



2

二是加强创新发展,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不断深化。

简化生育服务证办理程序,出台了《海南省生育登记与生育服务证发放管理办法(试行)》,实行生育一孩、二孩登记,取消再生育公示。


应用省卫生计生便民服务系统,办理《生育服务证》达到了“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效果。2016年1月至今,全省应用省卫生计生便民服务系统为114806对夫妇发放《生育服务证》,其中全面两孩新增目标人群22599对夫妇,群众办证满意率达99.9%以上。



3

三是夯实基层基础,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扎实推进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不断完善服务机制和强化基层基础,推动实现计划生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6年全省共有5个市县(区)获评2014-2016年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先进覆盖率达20%。


开展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乡镇创建活动,完善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截至2016年年底,全省规范化乡镇比例已达到40%。


强化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稳步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全省共创建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村(居)2066个,占全省村(居)总数的66%,其中180个村(居)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



4

四是强化重点保障,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构筑母婴安全保障体系。重点加强市县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省级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各5家,每个市县建立市县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各1家;形成高效运转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诊救治协调机制。


完善出生缺陷综合防控体系。扩大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范围,形成“19+3”项目(即在原有的“19+1”基础上增加了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和苯丙酮尿症筛查两个项目),2016年全省共为44711对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地贫基因筛诊服务,为286名初筛阳性可能遗传重型地贫胎儿的孕妇免费提供产前诊断服务,成功说服夫妇阻断45例重症地贫儿出生,所有存在风险因素的夫妇全部获得了针对性咨询指导和相应的孕前预防措施;不断扩大产前筛查技术服务网络,将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和听力免费筛查项目对象扩大到含外省流动人口的所有新生儿。


加强妇幼健康人才培养。启动了海南省“妇幼双百”人才引进项目,计划为基层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招聘儿科、妇产科医生各100名。


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2016年全省共落实计划生育手术69249例;避孕药具可及率95%,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高达81.5%,保持在较高的避孕水平。


启动了海南省“妇幼双百”人才引进项目。计划为基层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招聘儿科、妇产科医生各100名。



5

五是狠抓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成效显著。

不断完善“高层倡导、政府主导、卫生牵头、计生推动、部门联动、联合执法、重奖重罚、综合治理、考核评估”工作机制。

2016年,全省共查处“两非”案件78例。出生人口性别比从2010年“六普”时的125.29下降到2016年的115.40,下降了9.89个比值,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6

六是完善奖扶政策,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逐步提高。

全面落实国家“三项制度”和省级层面奖励规定,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实行扶助标准动态调整。加大对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家庭、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帮扶支持力度,妥善解决他们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和精神慰藉等问题。开展社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推动建立和完善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


2016年,全省共确认年度国家“三项奖励制度”人员12455人次,其中计划生育部分奖励制度11379人,特别扶助1024人,少生快富25户。全省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共惠及计生群众16.7万多人次,投入奖励经费1.0097亿元。



7

七是深化部门共管,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扎实推进。

卫生计生、公安、工商等部门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部门配合、信息共享、综合治理人口问题长效机制基本形成。继续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为流动人口免费提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健康检查、儿童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等服务。


2016年,全省为流动育龄人群提供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54768人次,共计423.89万元。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平台上共核查省外户籍成年妇女61749人,审核流出对象120248人。建立流动人口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12.37万份,流动人口儿童预防接种13.04万人次,流动人口留守儿童健康档案18208份。



2017年全省计划生育工作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部署,以稳中求进为工作总基调,以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鼓励按政策生育、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强化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推动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为重点,加快计划生育转型发展。


2017年全省计划生育工作主要任务



1

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维护良好生育秩序。

2

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工作。

3

加强基层基础,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4

围绕重点民生,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

5

加强综合治理,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继续下降。

6

加大扶助力度,提升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

7

加强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促进流动人口服务转变。



王路副省长就认真做好下一步的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五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准确把握计划生育转型发展方向。

要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5月12日召开的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刘赐贵书记的讲话精神,加快健康海南建设,建立健全健康海南的领导体制和推进协调机制。要将计划生育纳入健康海南建设全局,正确把握发展大势和政策方向,加快推进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注重转型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做到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与服务管理改革同步推进、配套政策措施同步制定,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一是必须长期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努力实现规模适度、素质较高、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人口均衡发展,统筹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和综合治理的机制改革。


二是必须从控制人口增长转变到保持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上来;必须从控制政策外生育转变到鼓励和支持群众按政策生育、为群众生养子女创造有利条件和保障母婴安全上来;必须从奖励少生、处理违法生育、加强生育过程管控转变到加强宣传倡导、政策引导和优质服务上来。



二、集中力量,积极构建鼓励按政策生育的制度体系和社会环境

一要完善配套政策。

要充分领会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做好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的衔接,为符合条件的家庭“生得好、生得健康、生得安全”提供必要帮助,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综合考虑公平统一和保持政策连续性等原则,避免因政策差异大而影响社会公平。


二要加大公共服务资源供给。

要合理配置妇幼保健、儿童照料、学前和中小学教育、社会保障、就业、养老等资源;建立完善生育支持、幼儿养育等家庭发展政策;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与家庭关系的措施,支持女性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要认真落实国家10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母婴设施建设。


三要加强新型人口文化和生育文化建设。

倡导家庭负责任、有计划地生育,鼓励夫妻共同分担育儿责任;依托婚育新风进万家等宣传项目,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阵地及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生养子女的公共服务政策和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养育观念,摒弃重男轻女的陋习。



三、务实重行,切实推进我省优生优育全程服务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站在长远和全局的高度,坚持政府主导,更加重视妇幼健康服务,加大投入力度,拿出切实有力的措施,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一要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建设海南特色优质妇幼保健服务,推动全省儿童早期发展工作科学规范发展,打出“相约海南,健康孕育”的健康旅游“新招牌”。


二要全力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构建以各级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中心为主体的省、市、县三级出生缺陷防控服务体系,切实落实出生缺陷干预。要提供全流程优生优育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大力发展婴幼儿托育服务,减轻家庭后顾之忧。要加强生育保障技术服务,对有意再生育的高龄夫妇切实开展生育评估和遗传咨询工作。



四、攻坚克难,有效解决我省计划生育工作的难点问题

各地要紧紧围绕社会关注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群众关心的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精准发力、精准施策,确保重点难点工作在改革中得到加强,在转型中取得突破。


一是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下降。各级政府各部门要继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行动,强化依法治理,加强部门联动,加大督查问责力度,有效防控“两非”行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构建男女平等的和谐社会。


二是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要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使他们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全面落实兑现国家、省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切实抓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再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推动建立和完善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和新家庭计划。要将农村计划生育与扶贫开发工作结合起来,精准帮扶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医疗扶助工作,为特殊家庭人员开通看病就医的“绿色通道”,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减轻家庭养老负担。



五、强化保障,努力推动计划生育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系统工程,中央已经明确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省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今年将强化对各地区、各相关部门的督查问责,确保各项工作都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有落实。


全省各市县、各单位要继续强化党政领导责任、完善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坚持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督查问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澄迈县设立分会场收听收看2017年度全省计划生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司迺超在主会场作经验交流发言,县政府副县长孔丽,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镇镇长、分管领导和计生办主任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来源:健康海南Hi

海南省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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