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集采:我价格已经裸了,你却还让我再低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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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几个省的集采,搞得药企很是心烦(比如福建南平、黑龙江、山东)。同样,经历了从传统省级招标到现在分散式市级招标,笔者也很是感慨!从前不久全国人大代表呼吁取消药品价格招标管制再到中国药促会上书福建有关部门,笔者不由诘问:

是什么原因,让药品集采这种好经,被念成这样?

且听笔者简要剖析如下:

关键词:越界招,设门槛,不带量

越界招——招标主体明明就是医疗机构,可是这些年来,各省纷纷成立了带有一定编制的招标机构,行政色彩浓厚,甚至于,很多省不满足于一两个部门牵头,纷纷成立了什么“药品采购专责小组”,里面涵盖这委那委这司那司,负责起草制定方案,设计细则,进行招标。此情此景,令人不禁想起了赵本山小品里的经典台词:“生蛋的活让公鸡干,你让母鸡怎么办?”

设门槛——从根本上来说,作为一项市场活动,药品招标应该鼓励在公平的前提下互相竞争。可是呢,这些年,尤其是近两年,省级招标设置了大量的门槛,以目录举例:单纯以2014年安徽的基本用药招标来说,不在1118中,连参加招标的机会都没有。

不带量——提到这词令人伤心死了,这几年真是没少被省级招标忽悠。明明相关省份方案上写着四个大字“带量采购”,可是待你辛苦中标后,就是迟迟没有医院订单发过来,现在,笔才终于明白了“带量采购”的真正意思,人家的意思是,这次招标,有关部门是原则上带着一定采购量来招你们企业的,但是这个量呢,可能是你的量,也可能不是你的量,至于你想不想得到这个量,那得看临床必须、患者需求。

唉,咱们的招标文件吧,总是在玩文字游戏,所谓的“原则”上带着采购量,其实根本就没有量,如果去了“原则”两字,估计反而倒有点量。就像业界专家鄂雪上一枝蒿所言,带量采购,从目前来看,注定是一个难以落地的靴子。

试点市标之重:准入难,狂砍价,够分散

准入难——福建是医改试点省,省下面的地级市就是医改试点城市。在福建招标方案中,各区报采购清单,省级遴选形成省级招标目录,中了标后形成省级采购目录,但是否进入了省级采购目录就能全省销售呢?是不行的。你将来的主销战场在经历了区级的带量采购后,只能回到你原来申报区域进行销售。

难不难,看看网上流传的福建八标相关医疗机构采购清单申报时,医院内各药企医药代表排起长龙的队伍就明白了,其实,这真的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

狂砍价——前几年某省某试点市的单品种带理采购引起了众怒,主要原因是要求各药企或代理商在该地的让利幅度不得低于省级药品限价目录中医保支付价格的25%,如若不然,不良记录在案,并上报省及国家有关部门。呵呵,这个砍价可谓超狠:不讲原则,不讲道理,粗犷干预,只求低价。还有,浙江宁波至少10%的疯狂降价,不明就里上来就是一顿砍伐;2015年江西新余则直截了当:降价起步价就是10个点,但总体预期降幅仍让药企肉疼。

够分散——全国200个试点城市,根据对7号文和70号文的理解,就有200次二次招标的机会。犹记得,2015年安徽16+1,投标主体或以商业公司为主,或以生产企业为主,招标方或先采购单品种,或者以基层医院用药遴选再统一汇总,百花齐放。更令人伤脑筋的是,现在各地试点城市招标,招标公告或者通过当地市级卫生部门官网(像宁波、新余),或者当地市再建立一个药品招标网站(安徽),要不就是委托某家医院临时发个公告,更有甚者商业公司干脆当起了传声筒,每天数条真伪不清的短信,令人不胜其烦

如果说招标探索前允许思想交锋,达成意见后就应当形成机制,公开统一,阳光透明。可是现在,总是让人雾里看花。但有一点,我想试点城市会达到统一,那就是管它粗暴家暴冲锋枪,先把价降了再说。

此外,无论是省级招标还是市级招标,大多数还是存在交易主体缺位,行政身影亲自干预的现状,那么我们倒要问一问,这究竟是药品采购制度的进步呢还是倒退?作为药品采购管理部门,是否应当回归到维护市场竞争这一游戏规则的角色中来?! 

最近,有一个关于药企招标的段子在圈内流传,笔者觉得,写得十分动人,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创造性改编,如下:


每每招标

总是说药企价格高,必须降价

低一点……

低一点……

再低一点 

阿SIR,

我降得只剩“游泳裤”了,已经快“裸”了

你还要我再“低”一点

你看看这还能低吗 

恰到好处还算是搞艺术

再低就成耍流氓了 

再降价

请问还有药吃吗

两票制

与降低药价有关吗 

是请尊重每个行业的技术价值

有原则,有底线,有盈利空间

药企才能发展

才会有更好的服务

是的,降价也不能任性降价,降价也要保护诚实企业的劳动果实。在药品采购改革的路上,虽然目前南方落雨,北方刮风,关山重重,前路崎岖。但是希望,总会有的!

内容来源:医药地方台(yiyaoguanchajia)

作者:曼联前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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