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纳美芬注射液

济南信康医药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盐酸纳美芬注射液
汉语拼音:yansuannameifenzhusheye
【商品类型】 处方药(RX)
【成  份】 盐酸纳美芬。化学名称:17-环丙甲基-6-亚甲基-4,5α-环氧吗啡喃-3,14-二醇盐酸盐一水合物。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21H25NO3HCIH2O 分子量:393.91
【性  状】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适 应 症】 阿片受体拮抗药。完全或部分逆转阿片类物质效应,包括由天然或人工合成的阿片类物质引起的呼吸抑制。用于已知或疑似阿片类物质过量的治疗。

  • 纳美芬用于完全或部分逆转阿片类物质效应,包括由天然的或合成的阿片类物质引起的呼吸抑制。主要用于已知或疑似阿片类药物过量或中毒的急救促醒、急性颅脑与脊髓损伤、脑缺血、脑梗塞等神经功能损坏性疾病。昏迷、休克及术后麻醉催醒、酒精中毒、戒毒后防复吸治疗等。

【规  格】 1ml:0.1mg
【用法用量】 用于术后阿片样物质抑制:静脉注射,使用1ml∶0.1mg规格的制剂。初始剂量0.25µg/kg,2~5min后再给0.25µg/kg补充,呈现阿片逆转作用后立即停止给药。累计剂量超过1µg/kg不会增加治疗效应。在已知可能增加患者心血管危险的情况下,可将本品用生理盐水或灭菌用水进行1∶1稀释,并使用0.1µg/ml这样较小的初始及补充剂量。 用于已知或怀疑使用阿片样物质过量:静脉注射,使用2ml∶2mg规格的制剂。初始剂量0.5mg/70kg,如有必要,2~5min后给予第2个剂量。如总剂量达到1.5mg/70kg仍无临床作用,则增加剂量也不会起作用。当呼吸频率达到正常情况后,就应停止给药,以尽可能减少发生心血管危险与催促戒断综合征的几率。
【注意事项】 对与阿片样物质无关的镇静及低血压的病例,本品不产生作用。因此,只有根据患者使用阿片样物质过量的历史或呼吸抑制并伴随瞳孔收缩的临床特征判断阿片样物质过量的可能性较高情况下,才给患者使用本品进行治疗。
【药理作用】 本品为纯粹的阿片受体拮抗药,本身无内在活性,但能竞争性拮抗μ、κ、δ阿片受体,其中与μ受体的亲和力最强。本品可预防或逆转阿片效应,包括呼吸抑制、镇静及低血压。药效学研究显示纳美芬比纳洛酮的作用持续时间更长。本品不具有产生呼吸抑制、拟精神或缩瞳作用。本品不产生耐受性、躯体依赖性与滥用潜力。本品在对阿片样物质有依赖性的个体身上可产生急性戒断综合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