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报|2017年全省放射卫生监督员培训班在长春举办

吉林卫生计生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卫生计生监督工作规划的通知》精神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国家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吉林省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提高放射卫生监督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吉林省卫生监督所于2017年4月24日—26日在长春市举办了“2017年全省放射卫生监督员培训班”。

培训班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以及2017年放射卫生国家监督抽检计划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工作,对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相关文件以及2017年国家放射卫生“双随机”工作检查要点进行了解读,在放射卫生行政处罚常见问题及放射卫生行政处罚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讲解。为提高放射卫生执法监督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训班上还增设了现场模拟监督执法、微视频播放典型案例以及案例讨论等多形式培训内容,让人耳目一新,有效提高了培训效果,受到培训人员的一致好评。

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卫生监督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卫生监督所、梅河口市和公主岭市卫生监督所90余名放射卫生监督员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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