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规范接种疫苗,共建健康中国

东营卫生计生官微

2017年4月25日是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

今年的宣传主题是:

规范接种疫苗  共建健康中国

为孩子及时接种疫苗,

给孩子一个健康的未来。

为孩子及时接种疫苗

家长和社会的责任

我国对疫苗实行分类管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疫苗分为两类:

第一类疫苗,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

第二类疫苗,是指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目前国家规定的第一类疫苗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腮风疫苗(麻风疫苗、麻疹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多糖疫苗和甲肝减毒活疫苗。

孩子在接种第一类疫苗时是完全免费的,适龄儿童如果没有接种禁忌症,家长均应按时为孩子接种这些疫苗。

很多家长认为接种疫苗是自己家的事,想打就打,不想打就不打,这种认识是错误的。为孩子及时接种第一类疫苗是孩子的法定权利,也是家长的义务和责任;孩子如果没有禁忌症,家长不仅不能拒绝为孩子接种第一类疫苗,而且还要积极联系并配合相关单位为孩子尽早接种相应疫苗。

目前,疫苗可预防疾病主要为传染病;而第一类疫苗预防的传染病一般是多发病,也是对孩子危害比较大的疾病,如果宝宝没有及时接种第一类疫苗,感染疾病后不仅自身遭受痛苦、健康损害甚至是生命威胁,还可能将疾病传给周围的孩子。所以,接种疫苗不仅仅是个人的事情。

孩子上幼儿园和上学后开始过集体生活,被传染的机会增加。

为保证所有的孩子都能完成第一类疫苗全程接种,避免相关传染病在托幼机构和学校流行,我国要求儿童在入学、入托时要接受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如果接种证上没有完整的第一类疫苗接种记录,孩子将被要求尽快补种,否则会影响孩子按时入园(学)。

疫苗接种

宝宝健康的第一选择

近年来,孩子接种疫苗后出现不良反应的报道不断在各种媒体上出现,引起社会各界特别是儿童家长对疫苗安全性的质疑,有些家长甚至拒绝为孩子接种疫苗。那么,接种疫苗是否安全呢?

事实上,由于疫苗接种的对象是健康人群,疫苗的安全性历来受到各国的高度重视。

在我国,疫苗在获得注册前需经过动物实验和三期临床实验,对其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充分验证。

我国对各种疫苗的生产质量也有严格的标准,有些甚至高于国际标准;所有疫苗在上市使用前均要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检测,符合标准后才能上市销售。

为保证疫苗在适宜的温度下贮存和运输,我省财政出资为省、市、县各级疾控机构和各基层预防接种单位配备了冷库、冷藏车、医用冰箱、冷藏包等设备,并建立了疫苗储存和运输自动温度监测系统,实现了疫苗储运温度全过程可追溯。

个别媒体片面夸大疫苗接种风险而忽视疫苗接种带来的显著的防病效果,这是不公正,也是很危险的。

疫苗作为一种特殊药品,与其他药品一样,在为大多数人提供保护的同时,极个别受种者由于自身体质等原因可能会发生不良反应,但这种几率是非常低的。

20世纪70~80年代英国媒体对百日咳疫苗损害神经系统功能的报道,导致20世纪70年代中期公众对百日咳疫苗的接受程度迅速下降,并引起紧随其后的百日咳流行。

1985年英国关于麻腮风疫苗和自闭症关系的争论,导致1985~2004年含麻疹成份疫苗接种率下降,继而导致该地区麻疹的暴发流行;而后期研究表明,接种麻腮风疫苗和自闭症之间并没有关系。

广大儿童家长应正确认识疫苗的反应和效果,不要因为疫苗可能有一定不良反应而拒绝为孩子接种,做出因噎废食的错误选择。

孩子接种疫苗后如果出现了不良反应,家长也不必惊慌。

通常情况下,孩子接种疫苗后如果出现38℃以下发热、轻微皮疹等一般不需要处理,可加强观察,多喝水,注意休息和保暖。

但如果出现较为严重的反应、反应持续时间较长或逐渐加重,就应尽快到医院就诊。

需要指出的是,并非接种疫苗后所有的反应均与疫苗接种有关。如果怀疑孩子接种疫苗后出现的健康状况与疫苗接种有关,可以向当地县级疾控机构申请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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