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区卫生、教育部门邀您共同关注孩子在学校(幼儿园)的卫生保障情况

黄岛卫生计生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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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老师、学生是普及卫生知识、防控各类疾病的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

抓好学校卫生,

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有利于控制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的发生和扩散,

有利于素质教育的实施和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有利于促进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


4月7日,黄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黄岛区教育体育局在区弘文学校多功能厅联合举办学校卫生专题培训,全区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分管领导、各学校(幼儿园)分管校长(园长)、校医(保健老师)、学校饮用水管理员400多人参加培训。

黄岛区卫生计生局邀请了青岛市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黄岛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黄岛区结防所专家就学校卫生综合评价、慢性病防控、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控及结核病防治等内容进行解读培训。区卫生计生局副局长安玉灵同志主持开班仪式。

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内容            

1.传染病防控工作

各有关单位是否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饮用水卫生安全

对学校(托幼机构、学生托管班)自建设施供水、二次供水、学生饮用水等进行监督检查。

3.教学环境卫生

重点检查是否加强校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学生宿舍厕所等)、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建设管理,对学校校内环境噪声,教室人均面积、微小气候、采光、照明、课桌椅、黑板等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学生学习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等。

4.生活环境卫生安全

重点检查:寄宿制学校的学生宿舍、浴室、厕所、垃圾和污水等卫生设施的布局与建筑是否合理、基本卫生设施是否符合标准,卫生管理是否规范。

5.公共场所卫生

对学校宿舍、图书馆、公共浴室、招待所等校内公共场所的微小气候、设备设施等进行监督检查。

6.学校卫生监督管理档案的建立

在全区高校、中小学范围内组织开展学校卫生监督管理档案的建立工作。


(局公共卫生科、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区疾控中心、区结防所联合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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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32--86169110

审核:杨    帆

编辑:段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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