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出台办法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发挥医疗保险基金控费作用

云南医保

云南省出台办法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发挥医疗保险基金控费作用



        为全面加强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控费作用,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个人负担,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基金可持续运行,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发挥医疗保险基金控费作用的意见》精神,云南省出台了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充分发挥医疗保险基金控费作用一系列制度办法,建立了省级财政、人社、卫计和地税部门的统一协调机制,成立省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切实做好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发挥医保控费作用的相关工作。

  一是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各统筹地区严格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科学编制收支预算,加强规范个人账户支出管理,确保依法足额征收保费,完善待遇支付政策,并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长期精算工作。

  二是严格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各统筹地区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规定的程序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完善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实现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全程实时监控,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

  三是实施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建立质量控制机制、激励约束机制、谈判协商机制,结合各地实际和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同步推进配套改革,推进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全面改革。

  四是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和表扬通报机制。各统筹地区按照统筹级次出台控费办法,建立控费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编制、费用控制、服务质量等纳入考核范围并量化考核指标,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绩效考核;将加强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等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省级各部门对州(市)的考核并量化考核指标,考核结果在全省范围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