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改:腾笼换鸟能否奏效,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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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栏作者/曹典君

 一本正经吐槽的医药行业君,擅长于将产业分析与鸡血狗血一同乱炖成一篇篇杂文。



2017年4月8日0时0分,北京市医药阳光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的“公众查询”栏目正式上线。


化学药11957个品规,中药6110个品规,生物制品517个品规,合计19084个药品品规的价格以及对应的在销医院清单全面能够在网上查询。

从2017年3月2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到2017年4月8日的正式实施,不到20天的时间执行完毕,可见北京医改的决心。


(图片来源于网络)


从北京各大医疗机构又预演又通宵加班的各种励志故事中,本君仿佛看到了又一个福建,不论结果与效率如何,北京卫计委及各大医疗机构都在拼了命很努力地履行医改这一行为。


北京卫计委所有的项目都在零点开始对接,然而本应在北京人社部“查询服务”中能查到的435个医疗服务项目并没有与药品价格一样做得便捷查询的界面且也没有最新调整的服务价格。

药品价格公布其实北京不是第一个,福建也公布了16633个药品最高销售限价和医保支付结算价。


北京本次创新主要在于提高患者购药便利性,患者可以根据在销医院清单就近购药。同样地,药企可以根据医院清单通过竞争获得订单。

 

01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动分级诊疗

北京本次医改的其中一个亮点就是采取医疗服务价格。由于取消了药品加成15%并且北京的药品阳光采购会参考全国最低价的中标价,据媒体报道,北京的药品阳光采购降价20%.

所谓的医疗服务价格,来源于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社保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431号),明确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改革2项具体目标和5项主要任务。

2项改革目标是:到2017年,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改革医疗服务项目管理,改进价格管理方式,结合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到2020年,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5项主要任务是: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逐步理顺比价关系、改革项目管理、推进定价方式改革、加强价格监管。

参与北京本次改革的医疗机构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和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


三级医院医事服务费按如下标准设置:普通门诊50元,副主任医师60元,主任医师80元,知名专家100元,急诊70元;住院医事服务费100元/床日。

二级医院医事服务费按如下标准设置:普通门诊30元,副主任医师50元、主任医师70元,知名专家90元,急诊50元,住院医事服务费60元/床日。

一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事服务费按如下标准设置:普通门诊20元,副主任医师40元、主任医师60元,知名专家80元,急诊40元,住院医事服务费50元/床日。通过阶梯价格引导患病者实现分级诊疗。

北京市医事服务费收费和报销标准

                                                    单位:元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医保报销方面,医事服务费纳入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其中,门急诊医事服务费由医疗保险基金定额支付,不受起付线和封顶线限制,不累计计算门急诊医疗待遇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医事服务费定额报销40元、急诊医事服务费定额报销60元。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医事服务费定额报销28元(副主任医师以上门诊医事服务费定额报销30元)、急诊医事服务费定额报销48元。

  •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医事服务费定额报销19元(副主任医师以上门诊医事服务费定额报销20元)、急诊医事服务费定额报销39元。

患者看小病,到社区挂个号个人才掏1元钱,但要到大医院挂知名专家号,个人负担就得60元钱。



改革实施后,只为开药、调药的患者,如果再到大医院挂专家号,个人负担成本大幅度提升。最终达到分级诊疗分流患者的目的,缓解看病难的矛盾。


02

腾笼换鸟


北京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改革的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 事服务费,最终实现补偿机制转换。


这种腾笼换鸟的乾坤大挪移,目标是在患者费用负担总体不增加下所进行的。然而,2015年重庆曾一度试点相关的政策,但是由于医疗服务项目定价过高,导致透析患者成本提高而引发争议被叫停。


基层医疗机构实施药品零差率降低终端药价后,实际上影响最大的是周边的药店零售行业。通过取消药品加成来切割以药养医的纽带的初衷,已被不少试点省份打破了——医院以议价方式获得与药品加成类似的差额,本质上医院还是要靠差额的收入来支持。


药品加成15%是全行业统一的加成,议价模式则是医院和药品临床需求重要程度之间的博弈,这个博弈是有可能出现远远高于15%的差额的结果。

只要医疗服务费是按项目付费,如药费、耗材费等,按项目付费将导致服务提供方就会尽量多提供价格定得相对较高的项目(“有利可图”),甚至是不必要的服务(“过度医疗”),而尽量少提供价格低的项目。


这是出现“以药养医”的“价格扭曲”的根本原因,若要医药分开,仅仅是控制药品支付标准是不足够的。据悉,北京将会从严监控药品推广行为,以减少不合理的用药行为。

北京医改,会是一出腾笼换鸟的老戏码吗?更换了细节的戏这次能否玩得通?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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