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聚焦】福建支付价应否成为全国风向标?

医药经济报


  各地医改轰轰烈烈进行中,国家医改先锋福建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完成了省标和医保支付价推出两项大事,实属快刀斩乱麻,十足高效率。但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完成如此多产品的招采和医保支付价制定,会否百密一疏,包括规则制定、流程和具体细节与实施上仍有可待完善之处,为中国式医改更加专业化进行提供有意义的经验?

  

招采流程需更加完善化

  

  福建十标紧锣密鼓地进行,一环紧扣一环。从企业和客户到招办工作人员丝毫不能松懈,期间倘若再有其他地区同时进行,生产企业招标部门和销售部门就要彻底歇菜,完全应接不暇。从招标时间和流程安排上建议国家考虑到企业人员配置问题,各地交错进行,尽量简化。

  

  各地招标规则制定都会先推出意见稿,广泛征集企业和市场意见,更加民主、科学。再加以完善,形成细则,落地执行。过程中有充分的时间消化规则,进行申诉和答疑。福建仅在过程中推出一份官方解读,很多方面语焉不详。各地招采方向和实施细则应让企业和客户明确了解、学习,才能更好贯彻落实,才能确保规则和执行更加透明、完善、公正、科学。进口产品比价从之前50%到解读版本的150%,即是百忙之中的明显笔误。

  

  一次省标,涉及到各个企业下一年甚至更长时间内全部产品的命运,规则和目录制定方面应充分考虑市场意见和建议,上下齐心,共同为医改尽力。

  

  继7标惊险保标后却因“两票制”问题只能财务处理多少就销多少,9标因目录锁定医保品种,新品操作上已与福建市场无缘,未予过多关注。坊间盛传福建医保支付价将成为全国样板,外资企业产品将大量淘汰出局,是否准确?也从专业化角度为国家医保支付方面提一些完善化建议,仅供参考。

    

一地经验是否适用全国?

  

  各地经济水平和用药水平均不同,国家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制定适合当地的政策和方针。重庆模式、天津模式、三明模式各有其长和其短,福建并未一刀切采取三明国产与进口同价的极端方式,正是考虑了三明只是一个地级市,用药水平有限,而福州、厦门这样的发达城市经济水平和用药水平都远远超过三明。

  

  但福建作为全国中游省份,用药水平能否代表排位在其前面的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广东等一类省份和其他更发达的省会地区?福建作为全国近乎招标价格最低、供货产品最少的省份,一味压低药价,对民众用药安全和用药种类能否确保?各种疾病不断衍变和发展,限制新药进入市场,会否严重影响民众对新医、新药的可获得性,进而影响到企业和行业对于新药研发的投入,影响到未来新药的供应和数量?

  

  有很多未知的疾病,我们如果仅用30年前、甚至50年前的产品早已一筹莫展。中国民众海外旅游时大量购买日本感冒药,中国的医药行业是否有责任、有义务提高自身制剂水平,为民众提供更好的药品,避免购买力流失到海外,让国内药品与时代同步。

  

  任何一地经验,是否应成为全国的标杆和标尺,还是由各地吸收其先进经验,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完善其不足之处,形成更加契合各地的规则和方案?

    

福建支付价完善化建议

  

  匆匆扫了部分支付价格,或许是推出时间过于仓促的原因,加上规则上的不尽严密和缺乏公示纠正的过程,以下一些情况建议引起重视和关注。

  

  1. 福建一大特色,不同剂型不执行差比,水针与粉针同价,分散片与普通片同价。只能导致生产成本高一些,但用药更加方便、有效的改良剂型发展受到钳制。但部分产品部分剂型又有所区分,规则不尽统一。总体来说,这样的市场不利于新医新药的生存发展。

  

  2. 部分同质化产品价格拼争激烈,给出的价格已低于一些企业的生产成本,如果持续执行低价招采政策,企业生存发展与民众用药安全两大核心问题日益引发关注。需不需要给企业留下必要的合理利润,还是让企业和客户倒挂经营,甚至以次充好,劣币驱逐良币,值得深思。

  

  3.各地招采价格相互参照,但各地医疗水平、用药水平和经济水平均有不同。医保支付价格简单一刀切制定和相互传染式的参照是否科学合理?三明的药品结构能否满足福州、厦门的需要?福建的药品结构能否满足北、上、广和江浙地区的需要?

  

  4.仅仅是装量不同,部分企业同品规10片产品与20片产品价格差异巨大,企业报价天壤之别,连支付价都相差4~5倍,福建即使招采目录大幅缩水,仍需要有健全完善的公示和申诉流程将类似瑕疵加以完善。

  

  5.中药产品在医保支付中得到更大支持,但众所周知,中药见效慢,很多配方比西药更贵。一些地区甚至强行进行中西医结合,西医从中医会诊中得到相应奖励。国家鼓励中医药发展的初衷虽好,但过度推行也会造成医保和医疗资源上的双重浪费。

  

  6.福建此次不少产品支付价为0,对中药注射剂等产品影响更为明显和直接。但医保部门不应只是替国家守好医保基金,尽可能不超支,更应为民众着想,避免因此大大加重民众负担。用药从来都是听医生和医院的,患者出院才知道具体费用,无论医保报不报,报多少,患者都只有悉数买单的份,买了单才能出院。

  

  7.二次议价留下的究竟是虚高药,还是低价药,不言而喻。二次议价受益者究竟是谁,是民众,是药企,还是只有医疗机构?也请国家予以高度重视。取消15%的医药加成,和药企要走20%、30%,甚至50%的返利,仍按原中标零售价卖给患者,同时各项医疗费用全面提价,不严谨的政策制订只会豢养更大的以药补医和医疗腐败,加剧医药费用快速猛涨。

  

  8.福建此次对低价药、基药等均给予100%报销,而现实中低价药却遭遇各种尴尬和生存困境。国家虽出台相关政策,允许企业按不超过相关标准的日治疗费用进行定价,地高辛事件报道后企业面临尴尬两难:提价即成出头鸟,不提赔本销售,企业不愿意生产,客户不愿意销售。目前仅有部分省份招标规则中提及低价药予以优先采购,但到医疗机构却丝毫不买低价药的账。低价药政策能落地,才有助于低价药品的生存。

  

  9.支付价能否控制住医疗机构开药、开检查单的手,有利于降低民众医药费用尤其值得深思。外界曾盛传两个口风:一为因支付价不利于高大上的外企,外企产品受到重创,退出福建市场。二为国产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因此受到瞩目。如果专业化解读的话,只能具体产品具体看待。工作到位的企业其支付价还是相对理想,全省市场各家竞品只能看着其长袖善舞,无可奈何;不到位的企业落马和搁浅情有可缘。

  

  医保不报销、少报销不代表患者地位提高,能决定用药,更不代表销量因此锐减。说外资药退出江湖或国产药一统天下都不尽然。但同质化产品如此惨烈的价格,企业还有利润去做一致性评价吗?国家已将各类药品标准公布,方便公众和企业查询,由龙头企业牵头摸索和制定标准,再进而要求全行业推行新标准的集约化方式不是更为优化、高效,从而大大降低全行业的巨额投入?

  

  10.医改不应只是让医疗机构满意的医改,而应是让国家和民众满意、放心,让医药企业能够共同参与的医改。不应只是医改专家们的一家之言定乾坤,从理论角度感知医改,更应广泛听取相关行业、企业和广大民众的共同呼声,真实了解现阶段民众看病难、看病贵是否真正得到解决。让医改为民众带来医疗新风,更带来科技发展的进步,用更加专业化的精神推进医改进程,为民造福。


■编辑 范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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