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奋进的五年·四川卫生计生|深化医改:百姓得实惠,医院得发展

四川卫生计生

不触碰难点,就不是改革;

不击中痛点,就难见成效。


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全省上下迎难而上,努力探索破解医改这一世界性难题的四川路径,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和基本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均衡等问题,致力于实现到2020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从构建科学就医秩序的分级诊疗制度

到以取消药品加成为重要内容的公立医院改革


从基层运行机制的探索

到全民医保制度全覆盖


从基药制度全面建立

到“五位一体”的创新之举顶层设计不断完善


重点难点逐步突破

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明显缓解

深化医改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

为持续深化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分级诊疗制度积极推进


2014年全省启动实施分级诊疗制度,是全国第一个以省为单位全域实施分级诊疗的人口大省,也是第一个实现与国际主流惯例接轨用医保约束制度支撑分级诊疗的省份。

全省医疗服务出现

“两降两升两逆转一稳一赞”

良好势头


城市大医院“看病难”开始缓解


基层“守门人”作用逐渐恢复


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得到遏制

省市大型医院门诊次均费用、县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次均费用上涨趋势首次出现逆转——



新农合医保基金运行安全稳定


群众认可度不断提高

通过专项需方调查发现,群众对分级诊疗的认可度和赞成率比较高——



公立医院改革不断推进

 “十二五”期间,全省坚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上下联动,内外联动,区域联动”,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为突破口,加快推进公立医院在补偿机制、价格机制、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人事分配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探索成果丰硕。

政府办医责任进一步强化

“十二五”期间,各级财政对公立医院投入共计112.61亿元

科学补偿机制逐步建立

2013年全省启动367家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降低县级公立医院药品支出费用,破除“以药补医”,建立保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运行补偿新机制。

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遏制

“十二五”期间,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初步控制,给人民群众带来了初步实惠,全省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得到遏制。

医院治理机制不断健全

“十二五”期间,通过建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理事会等多种形式,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实现途径。

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实现全覆盖

截至2015年9月,全省308家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开始实施改革,基本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拓展深化

省政府出台了《四川省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南充市、攀枝花市、广元市列为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3个试点市37家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实施以取消药品加成为主的综合改革,加上其他市2014年已经取消药品加成的54家区级城市公立医院,全省开展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医院数已达到总数的42%


基层运行新机制不断完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成效显著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加快推进


基层人才队伍增量提质



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完善

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是新一轮医改重大制度创新,也是推进基层医改的重要抓手。五年间,我省按照全覆盖、促改革、建机制的要求,有序推进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并同步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彻底破除“以药补医”。

目前,全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全部实行了基药制度,并延伸到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全国8个提前完成基层全覆盖的省份之一,也是全国首批7个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延伸到村的省份之一。

全国率先出台等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政策,截至2015年,全省三级、二级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比例分别达33.41%、52.72 %,分别较2011年提高了19.88%、25.29%。

五年间,先后4次对省增补目录进行优化调整,省补基本药物品种达到305种,基本药物共计825种,较好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群众用药需求。

省药采平台服务和监管功能逐步完善。截止2015年底,有804家等级医疗机构、5255家基层医疗机构、962家药品配送企业和3155家耗材配送企业在省药采平台上网交易。



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健全

“十二五”期间,四川省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快速发展。城乡医疗救助支出规模进一步扩大,直接医疗救助受益人次不断增加;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待遇水平逐步提高。

城乡医疗救助效果显著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支出规模不断扩大,各级财政直接医疗救助资金2014年达到160568.3万元。


 ● 直接医疗救助受益人次明显增加,2014年达176.25万人次,让更多城市低收入人群和农村五保户享受到城乡医疗救助。


 ● 城乡医疗救助待遇水平亦不断提升,人均支出水平2014年增加至911.02元。


基本医疗保险全民覆盖


报销比例逐年提高


从补偿范围内报销比例看——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保持在81%左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逐年上升,新农合则从2011年的62.36%提高到2015年的76.66%


从实际补偿比例看——


2013年四川省新农合实际补偿比例62.99%,2015年增长至63.5%


深化医改

惠及民生福祉

健康四川可期可待



【四川卫生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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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热线:12320

计生热线:1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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