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十堰市医药卫生学校

2016-2017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即将举行,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保证考试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文件通知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技能考核:

以学科为单位,由学科主任负责上报课程技能考核计划至教务科,并安排相关教师认真组织落实,做到学生全部参加考核,严格把关,要求12月20日完成计划上报,12月30日前完成考核,及成绩统计。

二、理论考试:

1、命题要求:各学科要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结合专业岗位需求、执业资格考试、技能大赛及技能高考等认真做好命题工作,做到题型多样、题量适当、难易适中。

2、试卷规范格式

(1)卷头样式:

十堰市医药卫生学校2016-2017学年第1学期××班级 《   》(期末)结业考试试卷(A卷)   班级:      学号:    姓名:    分数:

(2)排版:一律使用8K纸,试题序号须写清楚(请注意连续编号),大标题用黑体小3号字加粗,小标题用宋体5号字加粗,正文为宋体5号字,均为单倍行间距。应空出供学生答题的空间。页脚标上小5号字“《课程名称》×卷 ,共×页,第×页”。

3、本校及外聘教师试卷内容版面均由学科主任审查汇总后统一报教务科,注意做好试卷保密工作,不得通过办公群发送。

4、考查课:随堂考试,将计划报教务科,必须有考试相关完整资料。

5、阅卷:按照评分标准用红笔阅卷,考试结束3天后完成成绩录入。

6、各学科及任课教师务必按照时间节点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