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我们“蛮拼”的

卫生监督在你身边


12月4日,是中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12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所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为贯彻落实委法宣办关于“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集中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山海关区卫生执法监督所12月4日上午在万商广场开展了以“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

区委领导与我们互动交流

活动期间我们紧紧围绕宪法宣传及本单位工作职责,向现场群众解答有关问题本次活动通过设置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咨询和讲解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形式向广大群众普及生活饮用水卫生、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知识。

法制宣传活动当天,发放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知识宣传手册200余份,职业病健康宣传手册150余份,发放饮用水卫生知识等宣传彩页300余份,宣传展牌1块,悬挂山海关区卫生执法监督所横幅1条,解答各种卫生法律问题20余条,出动监督人员5人次。

宣传人员以饱满的热情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了群众于“12.4”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法制意识根植于民众的内心深处,让法治中国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