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关于第三批直接挂网药品进行信息确认及报价的通知

广西医药人

关于2015年广西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挂网采购

药品(第三批)进行信息确认及报价

的提醒通知


各生产商:


根据2015年广西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挂网采购药品(第三批)审核报价工作日程安排,为保证生产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信息确认及完成报价,具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投标药品申报及信息确认


(一)投标药品申报及信息确认时间:2016年6月20日上午9:00—2016年6月22日17:30。


(二)信息确认时需核对通用名、剂型、规格、包装转换比、生产企业(进口品种的生产企业应为实际的国外生产企业)等信息。


(三)各生产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本企业的系统账号密码登录药品申报系统查看确认审核通过的药品信息是否正确完整,如发现药品信息有误的,请生产商被授权人将加盖企业鲜章的澄清函递交到广西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二楼前台,递交时间截止到2016年6月22日16:30。


(四)本次申报不限转换比包装,正在生产的所有转换比包装均可参加。  


 二、生产商报价事宜


(一)报价时间为:2016年6月23日9:00—6月24日17:00。


(二)报价登录方式


各生产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本企业的系统账号密码登录药品竞价系统进行投标报价(详见操作手册)。


(三)报价原则


1.生产商报价。报价应包括所有税费在内的货架交货价,即生产商对采购人的实际供应价。


2.不报价视为放弃参与挂网,生产商每次涉及报价均不能报为“0”,报价为“0”的药品,视为无效报价。


3.直接挂网采购目录药品没有报价限价,企业根据市场供销实际情况进行报价。


4.解密后公开所有报价信息。


(四)报价要求


1.生产商所报价格是指可供应给医疗卫生机构的供货价,所报价格包括配送费用。


2.报价使用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报价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即0.01)。


3.报价时,生产商以实际投标的药品规格包装数量进行报价。原则上,口服制剂以审核通过的包装单位报价(如盒、瓶、袋、板……);注射剂以支、瓶、袋等报价;中成药及外用制剂中贴膏、贴膜、贴片等以基本包装报价;外用制剂中的乳胶剂、凝胶剂、滴眼液、滴鼻剂、滴耳剂、软膏剂、眼膏剂、喷雾剂、气雾剂等以支、瓶报价。


4.带有附加装置(如加药器、冲洗器等)的药品所报价格为不含附加装置的价格。


(五)注意事项


1.拟参加直接挂网采购的药品必须网上申报,请各生产商及时申报。申报后需进行信息确认,未进行信息确认的药品不能参与报价。


2.请各生产商认真阅读药品投标报价操作手册,以便正确操作和报价。操作手册可在广西药械集中采购网首页左侧的“最新下载”处下载。


3.在报价系统查询所有参加直接挂网采购药品(第三批)审核通过且投标企业进行信息确认的品种信息。


4.参与直接挂网采购的每一个药品都要报价(包括不同转换比包装的药品)。


三、解密公示


2016年6月25日实行统一开标解密。解密工作由自治区药械采购中心统一操作,生产商不需自行解密。解密不成功和无效报价的药品不进入下一流程,解密后所有药品报价数据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向社会公示。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