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卫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丰都县爱国卫生

丰都县爱卫会成员单位

职责分工 

丰都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实行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制。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履行职责,分别作好以下工作:

爱卫办:拟定爱国卫生有关规章制度,制定爱国卫生工作标准。组织开展卫生城镇和健康城镇建设。组织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和防制。组织开展饮用水水质监测,组织实施农村改厕项目。

卫计委:协调开展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普及卫生科学知识,动员全社会参与卫生工作。协助县政府预防和控制重大疫情和各种传染病的发生、蔓延。对医疗卫生单位的垃圾、污水、污物的无害化处理加强管理。

发展改革委: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做好爱国卫生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按规定程序安排用于爱国卫生事业发展的投资。

城乡建委:负责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和环卫设施的规划、建设。按照城乡规划要求,编制环境卫生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督促指导城镇市容环境治理,拟订城镇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发展战略和规章并指导实施,加强市容环境卫生法制建设、执法监督检查,以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收集、清运和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城镇园林绿化建设。负责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监管。

农委:结合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做好养殖业的废弃物及其它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与服务。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改良土壤,培肥地力。推广使用有机肥,控制化肥、农药零增长,降低农业面源污染,维护生态平衡。与卫生等有关部门配合做好人畜共患疾病的防治工作。 

环保局:统一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等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指导和协调解决跨地域、跨部门以及跨领域的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开展农村连片环境综合整治。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宣传部(文明办):把爱国卫生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提高中华民族文明素质的重要内容,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活动规划,常抓不懈,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 

教委: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培养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和健康水平。改善学校教学、生活和卫生设施条件,积极开展学校卫生厕所建设,净化、绿化、美化学校环境。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宣传活动。 

公安局:积极参与支持爱国卫生工作,配合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及重大疫情防治工作。 

民政局: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中,支持研究制定社会组织参与爱国卫生工作政策,做好社会组织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福利性行业的卫生防病、健康教育和除“四害”工作。 

财政局:研究拟订促进爱国卫生事业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并为爱国卫生事业发展提供必需的经费支持。

 交委:做好公共交通运输工具及港口、车站的卫生管理、废弃物收集处理以及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治理。协助政府,按照有关国家管理规定搞好公路沿线和高速公路两侧用地范围的清洁卫生工作。协助做好发生重大疫情时的管制工作。积极开展创建卫生窗口单位活动。 

旅游局:加强景区、景点的环境卫生管理。完善卫生基础设施,做好环境整治工作,协助做好发生重大疫情时的管制工作。

工商局:在工商行政管理职责范围内,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爱国卫生相关工作。 

水务局:加强城镇供水、排水及污水处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拟订城镇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发展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和规章并指导实施。指导城镇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安全运行和应急管理。指导城镇供水水质管理工作,加强城市供水生产和供应的质量监督,指导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督管理。 加强水资源保护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配合卫生部门预防控制涉水性地方病、寄生虫病发生和传播。     

商务局:在拟订贸易发展规划、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流通方式、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等工作中,加强有关标准体系建设,体现卫生、环保等方面的要求。配合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各类商品现货市场及商贸服务场所的卫生管理工作。发生重大疫情、灾情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药品供应保障工作。

文化委:积极宣传爱国卫生正面典型。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科普知识、卫生法规宣传。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健身活动。推动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加强对全民(特别是青少年)的科学锻炼素养教育,开展运动健身知识的科普宣传活动,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

食药监局: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引导从业主体强化诚信自律,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加强对爱国卫生运动有关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药品的特别审批。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

武装部:制订本系统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和计划,结合部队建设实际、军事任务特点和官兵健康需求,自行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提高官兵健康素质和部队健康水平。积极支援地方爱国卫生工作,参加社会卫生综合整治活动。

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动员组织广大职工、青年、学生和妇女,积极参与爱国卫生活动,遵守各项国家法律和卫生法规,增强自身文明素质和保健能力,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倡议广大妇女积极参加两癌筛查,提高妇女和青少年健康体质,保障妇女和青少年身心健康。

三合街道、名山街道:动员组织广大社区居民,积极参与所在社区爱国卫生活动,协助卫生部门开展社区健康教育宣传、病媒生物防制,协助县政府相关部门开展辖区市容环境卫生整治、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