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端午的正确打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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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即将到来,廉洁过节又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众所周知,节假日往往是各种违纪问题易发高发期。节日期间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送礼等问题仍占据了一定比例。节日来临,“医保微平台”邀您一起过一个祥和的”廉节“。


1
公款吃喝,请自觉远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8章第96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近日,中央纪委网站公布的《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表》显示,2016年3月份,全国查处违规公款吃喝问题达343起,处理55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10人。

节日期间,走亲访友少不了聚餐,党员干部也不例外,但切记要远离公款吃喝。党员干部要牢记廉洁自律要求,坚决不碰红线、不触底线。赴饭局前要先弄清楚:谁买单?和谁吃?去哪儿吃?有无不良影响?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要拒绝,高消费豪华饭局不能吃,私人会所不能去,隐蔽、神秘场所的宴会更要提高警惕!


2
公款旅游,请自觉远离!

《条例》第8章第98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一)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的;(二)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媒体曾曝光过五花八门的公款旅游,有的借开会、考察、培训、交流、调研之名,行公款旅游之实;有的接受服务对象的邀请,利用“公权”旅游;还有“互换游”:你组织到我这里玩,我用接待费为你买单,反之亦然……。

这些公款旅游无不是对纪律阳奉阴违的行为,最终都现出原形。“五一”期间春暖花开,正是出门踏青、陶冶情操的好时光,借机畅游祖国大好河山,本来无可厚非,但是千万不能忘了规矩,休闲游玩一定要掏自己的腰包!


3
公车私用,请自觉远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8章第100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使用公务用车或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第14条指出,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公务用车,不得公车私用,并接受社会监督。《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5章第29条明确,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任何理由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因私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

今年3月全国查处的267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中,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最为严重,共有647起;其次即为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达549起,有415人被给予党政纪处分。

有专家曾将公车私用比喻成“流动的腐败广告”:车开到哪里,党和政府的形象就损害到哪里。使用公车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以及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公车进行上述活动等行为都是明令禁止的。每名党员干部,都要牢记公车姓“公”,做到自律自觉,谨记“私人的事别坐公家的车”! 


4
公款送礼,请自觉远离!



《条例》第8章第96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党籍处分。每逢节假日,类似电子礼品卡这样的变相公款送礼行为都会有所抬头。中央纪委网站公布《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表》显示,每逢节日,全国查处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也呈上升趋势。

亲朋好友节日互访,礼尚往来,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总有一些人让正常的人际交往、礼尚往来变了味,好端端的节日被不正之风所扭曲,沦为少数人违规违纪、谋取私利的“吉日”。

 端午即将来临,怎样才能欢乐祥和过廉节、避免犯错误?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对照新《条例》,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做自觉遵守各项纪律规定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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