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现在廊坊全市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联网直接结算

大厂医保

        我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已完成,自2017年1月1日起,我县参保职工在全市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看病购药可划卡直接结算,在市内其他区县看病购药和县内医院划卡报销流程一样,具体情况往下看:

        1、我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目前只持有医疗保险IC卡(以下称为医保卡)见下图。城镇职工参保人员暂未发行社会保障卡(以下称为社保卡),部分农村户籍的参保职工持有社保卡,但暂未激活医保功能。我县社保卡的发行和激活将另行通知。

我县发行的这张医保卡现在能在廊坊市所有药店和医院使用。
        2、我县城镇职工参保人员持医保卡,可在全廊坊市(包括各区县)所有定点零售药店刷卡购药,可在所有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刷卡使用个人账户结算;

        3、我县城镇职工参保人员持医保卡,可在全廊坊市(包括各区县)二级以上具有住院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登记和出院直接结算报销,无需再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参保人员在廊坊市内住院都可在医院直接结算报销,我县医疗保险所不再受理廊坊市内医院的住院票据。

      4、 我县城镇职工参保人员持医保卡, 可在全廊坊市(包括各区县)二级以上具有特殊疾病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特殊疾病门诊直接结算报销,无需再办理外检外购手续。参保人员在廊坊市内有特殊疾病资格的医院进行购药,都可直接结算报销,我县医疗保险所不再受理廊坊市内医院的门诊票据。

       

        我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社会保障卡正在制作中,尚未发放。

         5、河北省已经实现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全省联网,但是必须依托社会保障卡才能实现,我县目前的医保卡暂不能在廊坊市外使用,必须待我县城镇职工社保卡发行和激活后,才能在全省异地联网使用,实现省内异地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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