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城乡居民新生儿参保绿色通道的通知

怀远县城乡居民医保


为保障新生儿能及时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避免新生儿无参保信息影响就医补偿,经研究决定,规范当年出生的新生儿绿色通道参保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11日前出生(以出生医学证明上时间为准)但尚未入户的新生儿,应作为家庭成员先参保,随后办理入户手续,未起名的先登记为×××之子(女)。

二、201711日起,新生儿参保,凭婴儿出生证、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及怀远县城乡居民新生儿参保登记表到所在乡镇财政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原则上在婴儿出生90天以内办结。财政所每月汇总后统一将参保基金缴纳至医保资金财政专户。办理人携带缴费收据、参保信息修改表及相关证件到县城乡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信息管理科办理系统登记录入手续。新生儿父母为城镇职工医保的,连同父母任一方身份信息一并录入系统,以方便新生儿就医补偿。

三、当年出生办理参保手续的新生儿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待遇和大病保险补偿待遇,未按照规定办理参保手续的不享受上述待遇。


特此通知


城乡居民医保,惠及人民健康,关爱幸福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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