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峰药业与总工会联合开展"奋战11月、销售大比武"活动

广东新峰药业

各大区经理、销售经理:

年末在即,为了大力开拓市场,冲刺年度销售任务,同时在销售团队中形成“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提升销售业绩,由新峰药业与博罗县总工会联合在公司内部开展一次“奋战11月,销售大比武”活动,并通过比赛评选出:突出业绩奖、销售进步奖、主推突破奖及优秀大区奖,并以获奖人员予以激励。现将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武活动时间:2016年11月1日-11月30日;

二、比武对象:

1、突出业绩奖、销售进步奖、主推突破奖对象:普药业务员、OTC省区经理。

2、优秀大区奖对象:大区经理



三、比武内容:

针对11月份各级大区经理及普药销售员、OTC省区经理销售业绩评选出:

1、突出业绩奖3名:

评选标准:根据11月份普药销售员当月销售总额取前三名。

奖励:

第一名,给予现金奖励800元,荣誉证书一份;

第二名,给予现金奖励500元,荣誉证书一份;

第三名,给予现金奖励300元,荣誉证书一份;

2、销售进步奖3名:

评选标准:根据11月份普药销售员当月销售总额与前十个月平均数增长比率(在销售入职不到半年及月销售额少于10万元的销售人员不参与评比)取前三名。

奖励:

第一名,给予现金奖励800元,荣誉证书一份;

第二名,给予现金奖励500元,荣誉证书一份;

第三名,给予现金奖励300元,荣誉证书一份;

3、主推突破奖3名:

评选标准:根据11月份普药销售员当月销售“感冒灵颗粒”总额(不含贴牌品种)取前三名。

奖励:

第一名,给予现金奖励800元,荣誉证书一份;

第二名,给予现金奖励500元,荣誉证书一份;

第三名,给予现金奖励300元,荣誉证书一份;

4、优秀大区奖2名:

评选标准:根据11月份各大区当月销售总额取前2名。

奖励:

给予大区经理现金奖励1000元,荣誉证书一份;

四、比武程序:

1、销售办公室每周统计并通报各项比武排名情况;

2、12月上旬根据11月份最终销售情况确定各奖项的排名,并通报表彰;

3、发放表彰证书、落实奖励。

 

希望全体销售人员发挥“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团结向上,勇攀高峰”的企业精神,积极响应活动号召,全身心投入到此次大比武活动中去,在市场奋战30天,推进销售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特此通知!

 

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