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4家药店被整改,10家药店被取消医保资格,卫计委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

中国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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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414家药店被责令整改


9月18日,安徽省药监局药化流通监管处发布《2016年8月药品流通监督检查信息》,通报省局、17个市(县)局对药品流通企业的检查情况,检查范围包括日常检查、飞行检查、专项检查、跟踪检查、专项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违规专项检查、风险分级等。

 

根据《信息》,据医药地方台统计,有414家药企因存在相关问题被责令整改(包括限期整改、立即整改、已整改、7日内整改完毕等),15家药企分别被给予收回GSP、立案查处、暂扣GSP、罚款5000、实施行政处罚等处理。

 

从公告的主要问题来看,上述被通报的药企主要存在违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时,质量管管理人员不在岗;执业药师不在岗;未见培训记录;未悬挂证照;处方未按规定保留;药品陈列混乱;未按规定进行进货查验义务;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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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10家药店被取消医保资格


据武汉市人社局消息,武汉市医保中心近期对该市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专项检查,对10家违规的定点零售药店终止医保服务协议,55家定点零售药店暂停医保结算服务资格3个月。

 

近期,武汉市医保中心会同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对该市所有有结算服务资格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拉网式的突击检查,全市共检查定点零售药店3112家。检查中发现10家定点零售药店存在用社保卡售卖生活用品、套现、代刷等严重违规行为。武汉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有关规定,对10家定点零售药店终止医保服务协议,即意味着不能再刷医保卡结算。

 

此外,检查中,55家定点零售药店存在串换项目收费等违规行为,这55家定点零售药店将暂停医保结算服务资格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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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


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昨日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从公布的改革要点来看,主要分为所有县级医院6项改革要点;医改试点省市县级医院10大项改革要点,国家重点关注4个县14项改革要点。

 

一、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深化县级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推进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价格调整、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支付等综合改革。 


(一)全国所有县(市)重点完成以下改革任务: 


1、组建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履行政府办医职能,负责医院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院长选聘、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落实县级公立医院人事管理权、副职推荐权、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权、年度预算执行权等经营管理自主权。探索建立现代公立医院管理制度,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医院的行政级别。 

 

2、制定并实施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明确县级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设备配置标准,定期向社会公开规划执行情况。严禁县级公立医院自行举债建设和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对超规划建设或自行举债建设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巩固取消药品加成的改革成果。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同时,健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补助、改革医保支付方式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的补偿机制。 

 

4、合理核定县级公立医院编制总量,创新编制管理方式,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 

 

5、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实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力争80%以上的县级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 

 

6、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根据本省(区、市)、市(地)级确定的区域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将控费目标分解到各县级公立医院,定期公示医疗费用增长情况。

 

实现县级公立医院门诊、住院患者人均费用和总收入增幅下降,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提升,患者自付医疗费用占总医疗费用比例下降。 


(二)综合医改试点省的县(市)要在协调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上力求突破,在完成以上6项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以下4项任务: 


1、推动由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一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充分发挥医改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 

 

2、推动理顺基本医保管理体制,统一经办管理,可进行设立医保基金管理中心的试点,承担基金支付和管理,药品采购和费用结算,医保支付标准谈判,定点机构的协议管理和结算等职能,充分发挥医保对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医院和医生的监督制约作用。 


3、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和“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步骤,理顺医疗服务价格,进一步降低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和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费用。 


4、在公立医院药品采购中执行“两票制”,开展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二、加强示范引领 


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联合在江苏省启东市、安徽省天长市、福建省尤溪县、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工作,挖掘亮点、总结经验、凝练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4县(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完成以上10项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以下4项任务: 


(一)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按照有关规定,逐步化解符合条件的县级公立医院长期债务。 


(二)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下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费用下降到20元以下。 


(三)实行医保按病种付费的病种(病组)数不少于100个,覆盖40%以上的出院病例数。 


(四)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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