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药监局、卫计委、疾控中心官员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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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每周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9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了中秋国庆期间第一周查处的9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其中,北京、天津、吉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陕西、新疆9个省(市、区)各有1起涉及医药领域,共有16人被处分,包括北京西城区疾控中心4人、天津河西区疾控中心1人、江苏南通市药监局3人、安徽琅琊区卫计委1人、山东潍坊市医药行业管理办公室1人、河南南阳市疾控中心1人、陕西西安市未央区疾控中心3人。


此外,还有2名医院院长,分别为吉林市昌邑区左家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孙凤刚、克州维吾尔医院副院长甫拉提·米满夏。


具体问题如下:


北京:4人
西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用房超标问题


西城区疾控中心党委书记赵玲玲,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为28.48平方米;主任刘淑岭,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为31.44平方米,上述办公用房均违反了处级干部办公用房面积标准18平方米的规定;副主任兼纪委书记秦京宁,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为24.09平方米、主任助理李清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为29.58平方米,上述办公用房均违反了科级干部办公用房面积标准9平方米的规定。


经西城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赵玲玲、秦京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李清党内警告处分;经西城区纪委常委会议及西城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淑岭行政记过处分。


天津:1人
河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王滨在节日期间,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对象礼金问题


主任分别于2015年“五一”和2016年春节期间,违规收受管理对象赠送的礼金,共计1.4万元。


河西区纪委给予王滨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上缴区财政


吉林:1人
吉林市昌邑区左家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孙凤刚违规发放津贴补助和公车私用问题

吉林市昌邑区左家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孙凤刚违规发放岗位津贴33100元、通讯补助2500元;2015年10月至2016年1月,孙凤刚先后3次使用公务用车办理个人事宜。


2016年2月4日,昌邑区纪委给予孙凤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相关违纪款


江苏:3人
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马岚、食品药品安全总监兼稽查处处长刘志成、行政服务处处长蔡明鸿违规收受礼金礼品问题


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马岚、食品药品安全总监兼稽查处处长刘志成、行政服务处处长蔡明鸿3人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现金与购物卡,分别为2.8万元、3.2万元、3.1万元。


3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安徽:1人
琅琊区卫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孙宝俊违规公款旅游问题


琅琊区卫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孙宝俊借赴天津、青岛考察之机,到崂山等景点游玩,并公款报销旅游费用1944元。孙宝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山东:1人
潍坊市医药行业管理办公室违规发放补助等问


潍坊市医药行业管理办公室以误餐补助费、加班费、值班费、劳务费等名义违规发放补助;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作为公务用车。时任党委书记、主任刘振东存在违规领取公务用车交通补助等问题。


刘振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河南:1人
南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孙侠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


2016年1月7日,南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孙侠向南阳市纪委报备举办女儿婚宴,9桌酒席86人参加。1月7日至22日,孙侠分4次宴请亲戚、朋友和同事148人,共计17桌酒席。期间,孙侠违规收受52人礼金,共计1.4万元。


2016年7月,南阳市纪委给予孙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陕西:3人
西安市未央区疾控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西安市未央区疾控中心以值班费、加班费为名发放津补贴27.2万元。


2016年6月,该中心主任杨广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支部书记王建锋会计霍战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新疆:1人
克州维吾尔医院副院长甫拉提·米满夏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克州维吾尔医院副院长甫拉提·米满夏利用分管财务工作之便,先后两次虚列工程项目,套取单位资金4万元,用于违规公款吃喝等开支。


2016年8月,克州党委给予甫拉提·米满夏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来源:医药手机报  整理:国裕医药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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