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19家药企违规被行政处罚!

医药地方台


甘肃省兰州市药监局对19家药企进行行政处罚,其中10家涉及生产销售假劣药。

近日,甘肃省兰州市药监局公布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红古区、榆中县、永登县等7个地区2016年第8期行政处罚案件。


其中,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永登县共23起行政处罚案件涉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共有19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被行政处罚。


从主要违法事实来看,涉及生产销售假劣药的有14起案件,甘肃陇邮医药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陇邮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甘肃万民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曦华源店、甘肃德生堂大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兰州安宁十里店大药房、兰州紫瑞堂医药有限公司、兰州旭康药业有限公司、兰州元昇药业有限公司、兰州复兴厚药材有限责任公司、兰州百合堂药业有限公司、甘肃西域阳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康煜药店等10家企业被行政处罚。


其余9家企业的主要违法事实包括超范围经营药品、未按GSP经营药品、未按规定销售处方、非法购进药品、未经许可经营大输液、注射剂等。


以下为19家药企的行政处罚案件:


城关区:11起10家


1
甘肃陇邮医药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①主要违法事实:经营劣药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 

②主要违法事实:销售劣药黄柏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 


2
甘肃陇邮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销售劣药黄柏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 


3
武威蓉宝堂医药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兰州东瑞口岸店
主要违法事实:超范围经营药品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


4
城关区华瑞药店
主要违法事实: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经营药品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没收违法药品,罚款;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5
兰州太昌药房
主要违法事实:未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


6
甘肃健之林医药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东湖药店
主要违法事实:未按规定销售处方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没收违法物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


7
兰州市城关区康友药店
主要违法事实:未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的经营范围经营药品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


8
兰州惠仁堂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医药商场
主要违法事实:未经许可经营药品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没收违法物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


9
兰州天囤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一分店
主要违法事实:非法购进药品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没收违法物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


10
兰州华康药业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没收不合格物品,罚款;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九条的规定


七里河区:1起1家

11
甘肃万民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曦华源店
主要违法事实:经营劣药“前胡”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安宁区:10起7家


12
甘肃德生堂大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兰州安宁十里店大药房
主要违法事实:销售假药“白及”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处以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13
兰州紫瑞堂医药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销售假药“白及”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处以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14
兰州旭康药业有限公司
①主要违法事实:生产劣药“蜜前胡”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②主要违法事实:生产劣药“焦蒲黄”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15
兰州元昇药业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经营假药“山豆根”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处以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16
兰州复兴厚药材有限责任公司
①主要违法事实:生产销售劣药“地龙”、假药“白及”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条,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②主要违法事实:生产销售劣药“地龙”、“牡丹皮”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③主要违法事实:生产销售劣药“菟丝子”“吴茱萸”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17
兰州百合堂药业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销售劣药“牡丹皮”“菟丝子”“吴茱萸”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18
甘肃西域阳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康煜药店
主要违法事实:销售劣药“没药”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处以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永登县:1起1家


19
永登城关福寿堂医药超市
①主要违法事实:未经许可经营大输液、注射剂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6号)第十七条第二款, 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修正后为第七十二条)


内容来源:医药手机报(微信号:yyshoujibao)
作者:shadow
医药地方台
微信号:yiyaoguanchaj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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