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公告(第三号)

《现代中药研究与实践》
摘要:
根据《中药品种保护条例》规定,批准以下企业生产的中药品种列为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在品种保护期内,凡未取得该品种《中药保护品种证书》的企业,一律不得生产。
中药保护品种 , 中药品种 , 冠心安口服液 , 乌军治胆片 , 骨刺消痛涂膜剂 , 北京同仁堂集团 , 刺五加注射液 , 颈痛灵 , 妇乐冲剂 , 北京同仁堂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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