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步国媒】《健康报》头版:山东居民医保取消户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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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登于健康报2017-08-21头版

要闻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发布通知,取消了居民基本医保参保户籍限制,明确居住证持有人可在居住地参保。


山东省明确,居住证持有人选择参加当地居民基本医保的,个人按当地居民标准缴费,各级财政按当地参保居民标准补助,新生儿可随父母在居住地参保。同时,结合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实施,加强全省参保缴费信息共享,做好参保信息比对,避免重复参保、重复补助。


按照通知,该省2017 年居民基本医保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新增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450 元。2018年,居民基本医保人均个人缴费标准不低于1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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