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对全省居民健康档案专业化复核升级

山东卫生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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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的专业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夯实基本公共卫生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基础,推动我省分级诊疗制度尽快建立,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发布通知,决定于2017-2018年开展全省居民健康档案专业化复核升级行动。

工作目标

(一)以县(市、区)为单位,已建居民健康档案的核查率达到100%; 


(二)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国家和省级工作要求; 

  

(三)个人基本信息表完整率争取达到100%; 

  

(四)复核升级的健康档案居民知晓率争取达到100%,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五)完成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的升级,健康档案动态更新率达到60%; 

  

(六)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定期复核维护制度。 

重点任务

 

  

(一)对已建居民健康档案逐份进行复核更新。全面梳理已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对照辖区户籍人口身份信息,组织和督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团队或责任医生通过集中复核、常规随访、健康体检、日常门诊等途径,对现有健康档案逐份核实甄别,及时修订逻辑错误和不实信息,对已死亡、户籍外迁的居民要及时注销其档案记录信息,对重复建档的居民信息要及时删除。 

(二)补充完善健康档案内容。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山东2017年版)》要求,进一步补充完善个人基本信息表(包括ABO血型信息),对重点人群健康体检表、随访记录表以及转诊会诊记录、动态更新记录等信息及时进行梳理、归档,确保档案完善一份合格一份。

(三)提高居民健康档案知晓率。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及健康教育等活动相结合,加强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和意义的宣传,个人基本信息表须经过本人或家属确认签字,切实提高居民对本人健康档案的知晓率。结合计划生育、社区网格化管理、企事业单位查体、中小学生查体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信息,对新出生人口、户籍迁入(迁回)的居民和其他未建档居民,及时建立或补登其档案信息。

(四)开展居民建档数据统计分析。对居民健康档案进行梳理,掌握常住人口、户籍人口、重点人群、迁出迁入人口、贫困人口、流动人口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人口等特征人群的基本建档情况,分别建立电子花名册;对未建档居民进行汇总统计和原因分析。结合实际管理需要,进一步对老年人、儿童进行分年龄组、流动情况和健康情况统计分析,对孕产妇进行户籍、胎次、检查机构等统计分析。开展建档人群健康状况分析,尤其是老年人中患高血压或糖尿病人数、同时患以上两种或两种以上疾病人数的统计分析,做好各类重点人群管理人数和全部重点人群管理人数(剔除重复人数)的统计,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统计分析和深入开展奠定基础。 

(五)建立健康档案定期维护制度。各地要以此次居民健康档案专业化复核升级行动为契机,建立辖区和机构居民健康档案定期维护制度。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健康档案复核,对年内未接受服务或无动态更新记录的居民健康档案进行重点核实,及时更新联系方式等个人基本信息,剔除死亡、户籍外迁的居民健康档案,最大程度减少失访,保证健康档案时效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六)加强健康档案的动态更新和利用。各地要加快升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业务信息系统,建立完善医生工作站,整合居民健康档案浏览功能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功能,方便接诊医生查阅健康档案,能够在接诊中结合健康档案综合分析患者健康状况,同步开展慢性病登记、诊间随访、随访预约、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签约服务,并将诊疗信息及时推送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方便公共卫生人员和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开展后续服务和健康管理。要加强居民健康档案数据分析结果的利用,组织专业机构开展辖区社区卫生诊断和项目实施效果评价,及时将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情况在当地卫生计生部门官方网站或区域平台进行网页可视化展示,加强服务效果宣传,扩大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的影响力。 

实施步骤

(一)发动部署(2017年7月)。 

(二)技术培训(2017年8月)。

(三)复核升级(2017年9月-2018年6月)。

(四)总结评估(201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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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您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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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官网